【编者按】9月10日,《中国社会科学报》刊发《推动民法典与民事诉讼法协同实施研究》,报道我校与清华大学共同举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合作成果学术研讨会相关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五周年之际,9月6日,民法典与民事诉讼法协同实施暨民法典诉讼评注学术研讨会在山东烟台召开。
推动民法典与民事诉讼法协同,夯实法治的社会根基,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针对当前有学者将民法典条文与请求权基础作强化对应的理解,烟台大学法学院教授郭明瑞提出,请求权基础应是法律事实而非直接对应法条,需通过诉讼程序确认客观事实,再经实体法判断是否构成法律事实。
构建中国民事诉讼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是我国民事诉讼法治发展的重要议题。烟台大学特聘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卫平认为,民事诉讼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是在民法学知识体系、特定法律体制、纠纷解决传统、诉讼实践与理论的互动中得以形塑。吉林大学特聘教授房绍坤表示,民法典编纂在法律制定的传承性、法律规则的特别性、法律制度的创新性等方面,为中国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提供了关键素材。
针对学术界对民法典种种难题的反馈,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龙俊强调实体法的实施与争议解决高度依赖程序法的保障和协同。通过代位权诉讼中仲裁协议冲突、一般保证实现程序等实例,他提出,民法典诸多疑难需通过民事诉讼程序机制才能落地化解,凸显民事实体法与程序法协同研究的紧迫性,呼吁重视程序规则对实体权利的实际塑造作用。
研讨会由清华大学“民法典与民事诉讼法的协同实施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课题组与烟台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
(本文原载于2025年9月10日《中国社会科学报》A02版)
报道链接:
https://epaper.csstoday.cn/epaper/read.do?m=i&iid=7200&eid=52493&sid=243915&idate=12_2025-09-10_A02
来稿时间:9月10日 审核:亓健生 责任编辑:孙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