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楼宇、道路、景观是学校文化的重要载体,是文明校园建设的重要内容。自2021年5月开工以来,烟台大学开发区科教园区(一期)建设顺利进行,项目预计于2023年秋季完工并投入使用,为进一步丰富校园人文内涵,彰显学校办学理念和人文底蕴,营造优美、高雅的校园环境,学校决定面向广大师生、历届校友和社会各界征集开发区科教园区楼宇、道路、景观等名称,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开发区科教园区楼宇、道路、景观等名称应融合并体现学校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历史文化等要素,统筹考虑现有校区道路、景观、广场等的命名特点,确保校园文化风格的一致性和整体性。
2.名称应结合开发区科教园区坐落、地形地貌、规划布局、建筑特色和使用功能,注意关联性,体现功能性和人文性的和谐统一,兼具艺术性,有较高的审美价值。
3.楼宇的名称以组团形式命名。
4.名称言简意赅,格调高雅,寓意深刻,便于记忆和传播,避免生僻字或多音字、词,使用中不会产生歧义,以3-5字为宜。
5.名称不得与烟台大学北校区已有道路、景观、广场等名称(详见附件1)相同,不宜与烟台市现有道路、建筑、景观等名称相同。
6.名称须符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遵循国家和地方等关于命名、更名的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和名誉权。
二、征集范围
烟台大学开发区科教园区各楼宇、道路、景观、广场、桥梁、场馆等。详见附件2。
三、征集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含离退休教职工)、广大校友和所有关心支持学校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个人或团体均可参与征集活动。
四、征集时间和方式
1.征集采取电子投稿方式,将填写的《烟台大学开发区科教园区楼宇、道路、景观等名称征集表》(附件3)发送至邮箱ytdxwmb@163.com。
联系人:庞磊 联系方式:0535-6901949
邮件以“姓名+烟大科教园区名称征集”命名进行标注。
2.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1月1日。
五、评选奖励办法
学校组织专家学者和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评审组,对征集名称进行评审论证,最终确定各楼宇、景观、道路等的名称。
学校将对中选名称作者(个人、团体)颁发证书及奖励。中选名称有多名应征作者的,以整套名称方案作者或最佳名称释义作者为奖励对象。
六、其他有关事项
1.应征者应为提交的名称承担相关责任,学校不承担因抄袭或侵权引起的法律责任。
2.应征名称如被采用,其知识产权等相关权利归烟台大学所有。
3.应征名称可以是单个名称,也可以是一个系列、一整套方案,名称需说明命名原由或名称寓意。
4.烟台大学有权调整相关名称的使用方式。
5.征集名称无论是否采用,恕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6.相关事宜由烟台大学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附件:1.烟台大学已有道路、景观等名称汇总
2.烟台大学开发区科教园区楼宇、道路、景观等示意图
3.烟台大学开发区科教园区楼宇、道路、景观等名称征集表
烟台大学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