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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胜军获“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
作者:孙大伟     日期:2014-06-23     来源:人事处     阅读:
    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出通报,我校药学院戴胜军教授被授予“2013年度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至此,我校拥有“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0名(在职在岗)。
    选拔表彰“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是我省实施科教兴鲁、人才强省战略,努力推进创新型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积极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社会氛围,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的重要举措。根据《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规定,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每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100名左右,管理期限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