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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法律人理想奉献我的青春——记法学院2013级优秀班干部王振宇
作者:党委宣传部     日期:2016-10-25     来源:烟台大学报     阅读:

学生工作 不遗余力

王振宇现任法学院法131-1班班长、法律志愿服务中心执行主任、本科生第一党支部纪检委员。身为班长的王振宇给自己的定位是要做“半个导师”,每件事必须想全面、尽职尽责。从刚踏入大学开始,一旦发现有同学旷课,王振宇会第一时间打电话了解情况,把对方叫来上课;他会花时间统计班里同学的特长,有活动时一一动员大家积极参与。

王振宇所在的法131-1班在开展活动时始终坚守着一个信念:办有价值的经典活动,在活动中寓教于乐,从不同角度和出发点开展各类活动。他致力于将班级打造成一个优良活动阵地,让同学们在这个平台上汲取他们需要的东西。在王振宇的带动下,法131-1班连续两年被评为“烟台大学先进班集体”“法学院红旗团支部”,并获评“山东省先进班集体”“全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团支部”。

谈及学生工作,王振宇说:“有人说我是工作狂,因为进入大学以来,我参与和组织了太多活动。学生会以及团委的工作经历提高了我的工作能力,将我磨砺得更加成熟。”学生工作并未影响王振宇的学习,身兼数职的他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问及其中的秘诀,他说:“我的工作和学习是密不可分的,专业知识是我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基础,志愿服务工作督促我掌握更多知识,这是一个良性循环。”

不骄不躁 砥砺前行

2016年是王振宇独自一人在外求学的第9年,他自幼居住在上海,小学是在上海读的,由于户籍原因,初中便独自一人回到故乡安徽寿县,在寿春中学读完三年初中。2010年通过省内自主招生,考入素有“大学预科、英才摇篮”之称的合肥一中。高考填报志愿时,王振宇在所有志愿中首选了法学,就这样,他来到了烟台大学法学院。

2015年,全国掀起了“互联网+”的热潮,基于从事法律服务的经历以及对法律服务业的思索,王振宇主持的“网开三面,法无二门——互联网+法律服务”项目荣获烟台大学首届“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二等奖,并于2015年9月赴青岛参加省赛。基于项目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他提交的论文《面向法律服务业的O2O服务模式设计——兼述律动APP设计实践》在全国法学本科生学术论坛(2015)中获优秀奖,并于去年10月赴中国人民大学进行交流。

一点一滴,从生疏不通到轻车熟路,每一步都伴随着汗水和艰辛,在王振宇丰富充实的大学生活背后是对自己的一个又一个挑战。回首一路走来的成长岁月,他说:“回首往事,庆幸并未虚度年华;展望未来,依旧坚持脚踏实地。我始终相信努力奋斗的意义,只有这条路才能通向更高的金字塔。”如今的他依旧信心百倍,初心不变。已经大四的他正在准备考研,但仍挤出时间在志愿服务中心从事法律援助。

“要有台面上赠人玫瑰侃侃而谈敢为天下先的魄力,须有私下里醉心学问孜孜不倦深究每一项法律制度的毅力。”对王振宇来说,驾驭命运的舵是不断奋斗,获得的称号和荣誉不是一辈子的通行证,只是他毕业之前的经历和积累,让他有了更多选择的权利,去选择更有意义的生活,选择为法律人理想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