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4月6日,学校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党史学习教育期间党性教育的通知》,对全校各单位赴党性教育基地开展现场学习等党性教育活动进行规范指导。
《通知》指出,为充分挖掘胶东革命遗址遗迹、革命博物馆、纪念场馆等红色文化教育资源,各单位要利用好胶东(烟台、威海)党性教育基地的党性教育资源,按照就近就便、有序安排、科学合理的原则,通过实地参观、情景讲解、互动体验等形式开展现场教学,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筑牢信仰之基,锤炼党性修养,砥砺政治品格。
《通知》强调,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精心部署、统筹谋划,有组织、有计划地组织党员赴党性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党性教育活动由学校统一组织。其他党员由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或基层党支部组织赴党性教育基地开展现场学习,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组织的党性教育活动。
《通知》对各单位在校外开展党性教育活动提出六点要求。一是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精心组织学习内容,注重质量效果,防止形式主义,确保党性教育活动安全、规范、高质量开展;二是要立足于胶东(烟台、威海)党性教育基地,一般不得到烟威以外的其他地区,一年一般不超过一次,不得搭车参观与党性教育无关的景点、景区;三是各单位外出开展党性教育,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集体出行,通过正规渠道租用出行车辆,不得乘坐无牌、无证、无保险、无营运资质的车辆,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活动安全;四是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按照党费和党建工作经费有关使用规定列支活动经费,同时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五是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做好集体及个人防护工作,按照学校和党性教育基地疫情防控具体要求,配合做好体温监测、健康码查验、防疫安全教育等工作;六是组织党性教育活动要提前3天履行审批手续,事先填报《烟台大学党建活动审批表》,基层党支部组织的活动报所在二级单位党组织审批,二级单位党组织组织的活动报党委组织部审批。
据悉,近期我校各单位正陆续有序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和青年学子到革命烈士陵园、纪念馆、主题展览馆等烟威党性教育基地,开展祭奠英烈、现场学习、主题党日、重温入党誓词等多种形式的党性教育活动,在重温峥嵘岁月、革命烽火中感受伟大精神,坚定理想信念。
来稿时间:4月12日 审核:亓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