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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平华教授主讲法学院教师系列讲座第五期
作者:     日期:2014-11-19     来源:     阅读:

11月14日19时,烟台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平华教授在逸夫厅为师生带来一场充满浓重学术氛围的讲座——连带责任的弹性机制:法定原则和解释规则。法学院副院长刘经靖主持,中欧侵权法研究院于敏教授担任讲座评议人。

讲座内容由浅及深,张平华教授首先从责任构成角度指出其于主客观责任之间摇摆不定,并分别从主客观方面指出体系中的优势和缺陷;而谈及责任效果,张平华教授分别对连带责任的分裂化和层次化进行分析,在剖析连带责任规范危机现象及原因的基础上,建议在坚持法定原则的前提之下又可以采取一定的科学合理的解释规则和方法来化解规范体系自身所具备的刚性的效果。随后,张教授指出,民法上的法定原则需要刚柔并济,立法权与司法权有机结合才能预防“因噎废食”现象的出现。最后,刘经靖教授和于敏教授都对张平华院长的观点表达了支持,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此次讲座张平华教授通过清晰的论证思路和丰富充实的资料让各位师生对连带责任有了更深刻更全面的认识,而对深层次的专业法学知识的涉猎更是让在场的法学学子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