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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举行《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学习座谈会
作者:刘蕾(摄影:袁兆军)     日期:2021-04-02     来源:校工会、妇委会     阅读:

【本站讯】学党史、办实事。烟台大学《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学习座谈会于4月2日上午在育秀大楼316会议室举行,会议主要内容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会和妇女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贯彻落实,依法维护女教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会议由校工会主席、妇委会主任何世新主持,法学院王圣礼博士主讲,副校长孙祥斌出席会议并作总结讲话。全校各分工会女工委主任参加会议。

王圣礼从我国女职工劳动权利保护的法律体系、《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基本内容、重点条款等三个维度,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深入浅出地解读了《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的主要内容。

人事处、后勤管理处、图书馆、党委教师工作部、校医院、计划生育办公室等部门与会人员结合本部门工作介绍了学校相关政策,从提高女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关爱女职工的身体和心理健康、加强女职工计生管理等方面,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孙祥斌在总结讲话中对全校女职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认真学习《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以及国家相关的对女职工保护的规章制度;二要加强对《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的宣传,真正把《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落到实处;三要结合目前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努力开展“为女职工办实事”实践活动,维护女职工利益。

此次学习座谈会是校工会、妇委会开展的“工惠大讲堂”系列活动之一,为开展女职工普法宣传,促进各分工会、女工委增强性别平等意识,推动在全校维护女教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等营造了良好氛围。



来稿时间:4月2日      审核:何世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