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和促进烟台大学法学院教育事业的发展,山东鑫士铭律师事务所在烟台大学法学院建院30周年之际设立“鑫士铭奖教金”,一次性捐赠人民币20万元,用于奖励法学院教师教学、科研活动。
10月8日下午法学院“鑫士铭奖教金”捐赠签约仪式在法学院二楼会议室举行。山东鑫士铭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学信、执行主任曲雯,高级合伙人苗劲松、张崇武、辛虎,法学院领导及学院部分教师出席,仪式由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范李瑛主持。
山东鑫士铭律师事务所前身是烟台大学1991年创办并挂靠于烟台大学法律系的“黄海律师事务所”,刘学信主任首先以母子的关系类比烟台大学法学院与山东鑫士铭律师事务所的关系,在法学院30周岁生日之际设立“鑫士铭奖教金”感谢法学院30年来的大力帮助与支持,奖励在法学院教学工作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以及为法学院科研事业做出较大贡献的优秀教师,并希望以奖教金的设立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彼此间的交流与合作,谋求律所更快更好的发展。
张平华院长与刘学信主任签署并互换捐赠协议。张平华代表法学院对鑫士铭律所的慷慨捐赠以及一直以来的无私帮助表示感谢,对山东鑫士铭律所入选“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表示热烈祝贺。张平华鼓励法学院全体教师继续扎实奋战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兢兢业业做好教学工作,认认真真推出一批又一批标志性科研成果。